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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李丽君
本报讯 “我是低保户,办理了今年后3个季度的全民医保,现在马上要做手术,但我的医保卡还不能用。”昨日,家住南阳路办事处福乐社区的徐女士向本报反映,2007年7月她在社区申报了全民医保,12月7日领到了医保卡,今年1月份她到医院检查自己得了胆囊炎,于是2月21日她缴了今年后3个季度的医保费,前几日当她去办理住院手续准备做手术时,医生告诉她她的卡还不能用。
昨日,记者向南阳路办事处福乐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查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徐女士确实是低保户,但她的低保证是9月份发下来的,是在其申办全民医保之后,所以徐女士没有办成低保人员形式的全民医保。
针对徐女士的情况,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徐女士的缴费情况,她办理的是保期在200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全民医保,根据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新参保居民缴费后,享受住院医保待遇和门诊规定病种待遇的等待期为3个月,等待期从缴费所属期的第一个月开始计算,等待期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也就是说,徐女士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所属期为200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再等3个月,到7月1日才能正式享受到医保待遇。徐女士当时如果缴的是全年的保费,现在就可以用上了。”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要区分缴费时间和缴费所属期,享受待遇的起始时间与缴费时间无关,与缴纳什么时间的费用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