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鲁燕
本报讯 “砸中我的小鸡就得赔5元钱。”“不行,你买的时候5毛钱,我就赔你这个钱。”昨天6时30分,国棉四厂东街73号楼下,两名老太太就吵开了。这是咋回事儿?
原来,三楼的王老太早上起床打开窗户,窗户有些年头了,有的地方还锈了,“我一使劲,不知咋的,半扇窗户就掉下去了。”窗户掉到楼下,砸中了一楼院子里一只小鸡。小鸡的主人李老太要求索赔,王老太认为她要得太多,于是两人发生争吵。在现场,玻璃碎了一地,半扇窗架掉在一旁。李老太摸着小鸡娃伤心地说:“我这只小鸡都养了一个多月了,10只小鸡,多好玩,砸死一只咋叫我不心疼。”
李老太说,小鸡被砸后,她刚开始有些不高兴,但想着楼上也不是故意的,就提出让她赔偿,“可是,楼上的说话太不好听了”,也没说一声道歉,“我就不让,非让她赔5元钱”。而王老太也是满腹委屈:“我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呀。”
最后,经四棉社区巡防队员肖建军和李留群协调,王老太赔给李老太2元钱。
线索提供 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