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着等到50岁就可以拿到期盼已久的养老金了,没想到还要等到和保单日期相对的‘对应日’才能领取。”近日,本报保险投诉热线67655029接到市民刘先生的电话,他对突然冒出的“对应日”这一说法表示难以理解。晚报记者 倪子
事件回放
刘先生说, 1997年10月份,他通过一家寿险公司业务员范某介绍,购买了一款养老保险,缴费期为10年。“当时,该保险业务员声称,只要我按规定全部缴清保险合同规定的10年期费用,等我年满50周岁时,就可以享受领取养老金了。”
到了2008年2月,刘先生达到符合发放养老金规定的50岁。当他去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时,却被告之需要等到当时办理保单日期的“对应日”,也就是等到今年10月份才可以领取养老金。“可1997年10月份我在办理该保险时,该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并没有给我说要等到‘对应日’。只是告诉我只要满足缴清保费和年满50岁就能领取养老金了。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记者答复
买保险看清保单“对应日”
针对刘先生的情况,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公司的做法并没有错。保险合同的对应日为每年的生效日,即保单生效的对应日,也有些合同的生效日为缴费次日或保单签收日次日。简单来说,假如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是1997年10月1日生效,生存至合同约定领取年龄后,每年的10月1日就是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对应日。“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与当时该投保人没有认真阅读保单中的相关款项,以及该保险员没有提及该事宜有关。”
一般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可选择趸交(一次交清)、或者按年、月交纳。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缴费方式在每期的生效对应日缴纳。此外,有些投保人在赔付时还会遇到年龄界定的问题。保险专家表示,对于年龄确定,被保险人的年龄要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保险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