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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郑州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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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岁老人独守“孤岛”对峙“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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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自然人以个人名义与村民签订征地建楼合同
91岁老人独守“孤岛”对峙“开发商”
新密国土、城建部门表示,“新农村改造项目”须经政府审批,“开发商”手续尚在办理中,无权挖土平地拆迁
中原网  日期: 2008-05-06  来源: 郑州晚报  
  新密青屏山脚下,一位91岁老人的房子,尽管拥有合法的手续,但在无合法手续的“开发商”挖掘机的轰鸣声中,已经变成了一座“孤岛”。目前他家水电被断,只有一条挖断了又回填的道路通向房子。老人和保姆居住在“孤岛”上,靠家人买矿泉水生活,与“开发商”对峙着。晚报记者 熊堰秋 文/图

  91岁老人的家已经成“孤岛”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了位于青屏山脚下的一处工地。那里,还有一条道路能够通向常文正的家。

  常家房屋有些类似于北京四合院,正房堂屋为窑洞,两侧为砖瓦结构平房,前边是一个带铁门的大门楼。常文正坐在自家宅院前的一棵树下,气愤得胡子都颤抖。他说1963年他就在此安家落户,目前这10间房子,是他1987年建的,当时这里还属于城关镇韩庄村第十村民组。1991年前后,先后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常文正的孙子常子龙告诉记者,现在这里属于青屏办事处青峰路居委会辖区。今年春节前后,家住原韩庄村九组的村民郭小根、郭占伟、郭永州三人,在未征得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始在其住房四周挖土平地。如今,住房四周被深挖达10余米,10天前,“开发商”还请来挖掘机,挖断了通向他家的水管和电线,并且还把通向他家的一条通道给挖断,后在家人指责下,工人用挖掘机把道路进行了简单回填。

  常子龙指着房屋周围深陷下去的土地说:“这里几十亩坡地本来种的全是杨树,郁郁葱葱的,现在全成了大土坑。我家的地基已经外漏,雨季眼看要来,房子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原来我爷爷一直住在堂屋正房,现在也不得不搬到东侧砖瓦房里。”

  为了和“开发商”抗争,91岁的老人在一名保姆的照顾下,坚持住在自家房内。下雨天,家人就用水窖接些雨水救急,不下雨的日子,全靠买矿泉水生活。断电后,家人又买来电线,就近扯来电线,供“孤岛”照明用电。

  “开发商”是3个自然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初,“三郭”开始以“新农村改造”的名义,在青屏山脚下开挖土地。为了“征地”,他们曾对村民公示过赔偿标准,即责任田每亩包赔4万元,居委会扣除1万,村民每亩净得3万元;村民宅基地以3分地为标准,每家赔偿两套面积约120平方米的房子,超出3分地的部分,按每亩8万元标准赔偿。这种标准遭到了常子龙家人的一口回绝。

  常子龙说,“三郭”以个人名义与村民签订征地合同,上面没有公司落款,很不正规。而且赔偿政策也是土办法,有的村民赔了2套房子,有的则赔3套房。以他家的房屋为例,“三郭”派人测量,占地约1600多平方米,合2.4亩左右。“开发商”答应赔给2套房,外加2亩地的补偿16万元左右。

  昨日下午,记者几经周折,采访到了郭小根和郭占伟。郭小根说,2007年,城建局曾召开过规划评审会,通过了他们在那里进行新农村改造的方案。按照会上意见,他们先需将村民搬迁,然后由国土部门挂牌出让,把集体土地改变为建设用地。他们取得土地后,再到城建部门办理施工手续。他称,目前现场并不是施工,而是对村民进行拆迁。至于为何没有开发公司,只以“三郭”个人名义来进行开发,他不予回答。

  郭占伟则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总共需要搬迁的村民62户,目前已有61户完成了搬迁。现在由于双方要求难以达成一致,他们只能把常文正家的房子先留着,先平整其他地方。他否认自己对常家断水断电。

  国土、城建部门:“开发商”尚未拿到合法手续,无权挖土平地拆迁

  就以上说法,记者采访了新密市城建局和国土局的相关人员。新密市城建局规划科的一名女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告诉记者说,“三郭”在去年曾通过城建部门召开过规划评审会,准备在那里开发凤凰山庄的二期工程,目前其各种建设手续在办理中。在没有拿到合法手续前,无权挖土平地。

  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则说,新农村改造项目必须经过政府审批,而且拆迁也必须与被拆人家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据他了解,已经建成的凤凰山庄一期虽已入住,却没有办理土地手续,是属于在村民集体土地上建起的小产权房,二期也没有办理土地手续,国土部门对此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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