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近19万人补签劳动合同
□晚报记者 陈静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前4个月,我省有近19万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补签了劳动合同,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近9000万元。
今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要求用人单位不仅必须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还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截至目前,我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1.59万户,督促1296户用人单位为6.96万名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1462.5万元,督促500户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责令用人单位与18.46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并为9.6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8741.13万元,同时还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3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