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厚载
5月20日,广州市劳教工作管理局根据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有关规定,提前释放余期只有3个月的29名四川籍劳教学员,并每人发放500元慰问金,他们乘坐当天下午的火车返回家乡。(新闻参见5月21日《信息时报》)
震灾之后,广州司法行政部门提前释放部分川籍劳教人员,这可能是全国第一家。对此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应该报以喝彩。
劳动教养人员,是指那些违法但尚不够刑罚处罚,被送进劳动教养管理所(场)进行强制性劳动教育改造的人员,他们与罪犯有本质区别。通俗地说,就是“走了弯路”的人。这些人本身社会危害性不大,并且已经过一段时间劳动教育改造,提前释放一般不会再“做傻事”。
相反,将他们提前释放,让他们回到家乡,家乡满目疮痍的灾情,惊心动魄的抗震救灾场景,很可能还会使他们的灵魂受到震撼与洗礼,促其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此为其一。其二,当前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迫切需要大量人力,提前释放这些人员,至少可以增加他们家庭的自救力量。此外,人心都是肉长的。家乡灾情肯定令这些川籍人员心急如焚、归心似箭,他们自有提前释放的诉求。广州有关部门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提前释放部分劳教人员,最好地体现了教育、挽救的方针,彰显了人文关怀和司法人性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