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街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上街区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联合宣布,从当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实名举报有奖制度。凡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举报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业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经查实并给予相应处理的,将对举报人予以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范围主要包括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罚款,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索取收受企业财物,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或要求企业在指定媒体发布广告等。举报人的信息也将受到严格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