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民政部曾作出规定
本报曾刊发一则消息,武先生反映,他的父亲曾是省外贸学校的离休老干部,已经去世一年多了,到现在丧葬费也没有发下来,向本报求助,想了解“离休干部丧葬费是如何规定的”。
看到报道后,在二七区民政局工作的刘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民政部〔2007〕64号文,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可以解答武先生的问题。武先生可以找到这个文件,拿着文件到单位领取抚恤金。如果单位的工作人员不知道该怎么办,应该由工作人员到上级部门了解情况。 晚报记者 李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