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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4版:郑州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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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发生、变更 20日内网上公布
今年重点查办领导机关中的违纪案件
我省招录784名法院公务员
500余件市政协委员提案 交职能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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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河南省信息化条例(草案)》
政务信息发生、变更 20日内网上公布

中原网  日期: 2008-05-29  来源: 郑州晚报  

  本报讯 昨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河南省信息化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该条例对政务公开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相关单位在信息发生、变更20日内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供单位和个人无偿查询。

  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办事程序;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需要申请人注意的事项、数量、程序、期限、实施主体和结果;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这些信息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有关单位应当在信息发生或者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供单位和个人无偿查询。

  条例(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企业和个人利用信息网络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网站主页面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

  郑州市工商局负责注册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他们还不能为网店办理营业执照。不过,“北京的信息化条例明确提出开网店要办理营业执照,虽然对我们工商部门来说,还很难操作,但是毕竟开始研究如何去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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