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庆辉
本报讯 男青年邢红军(化名)和女友夜晚一起骑摩托车回家,在中州大道发生事故,女友死亡,女友家人向邢红军索赔40余万元,而邢红军反诉称自己是帮助女友,其家人应当返还其垫付的26500元,昨日,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官当庭宣读了交警方面的笔录,在笔录中这样叙述事件的全过程:事发当天(2007年7月22日),邢红军约吴晓君(化名)到航海路其哥哥家吃饭,吃过晚饭已是20时30分,邢红军骑姐姐的摩托车带吴返回,中间因爆胎在中州大道农业路附近修理后,继续前行,由于邢红军刚到郑州,道路不熟,就由吴晓君骑车,不料走到21世纪社区附近,摩托车翻进路边沟内,吴晓君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的笔录,是邢红军的单方陈述,不应采信。”吴晓君哥哥的律师说,事故发生后,邢红军不是打110报警、而是打给其姐夫、姐姐等亲属,造成事故现场严重破坏、导致事故无法认定,原告对吴晓君的死因一直处于怀疑状态。
被告邢红军的代理人认为,邢红军当时是为了送吴晓君回家,是在做好事,帮助他人,吴作为受益人,向邢红军提出赔偿要求是没有道理的,同时,他们已经向法庭提出了反诉,要求吴晓君的家人返还其垫付的26500元。
当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时,双方均表示同意,原告方降到了30万元,而被告方仅愿出5万元。因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将择日宣判。 线索提供 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