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刑少女接受心理辅导后向父亲痛哭认错
□晚报记者 张华
本报讯 小玉和小红是好朋友,今年4月6日,她们因殴打另一女孩小丽致其右手手掌骨折,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昨日上午,二七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心理咨询师对两个女孩进行心理校正。心理咨询师进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做心理辅导,在全省法院系统内尚属首例。
少年审判首次引进心理援助
昨日上午,心理咨询师袁林方来到二七区法院少年法庭,在监护人允许的情况下,他对两位涉及故意伤害罪的未满18岁女孩做了心理矫正。
小玉和小红是好朋友,今年4月6日,她们因殴打另一女孩小丽致其右手手掌骨折,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宣布判决后,庭长王群岭在征得小玉和小红父母同意后,决定由心理咨询师袁林方、程林分别对小红、小玉进行一对一心理辅导。
20分钟后,接受完心理辅导的小红泪流满面,主动向父亲承认错误,请父亲原谅,小红的父亲也痛哭失声。
心理咨询是法庭后教育的延伸
二七法院少年庭庭长王群岭说。目前,未成年被告人再犯罪率高已引起大家的重视,如何引导他们恢复自信、正视生活,一直是我们关注、探讨的问题。
袁林方是共青团郑州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及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工作。袁林方说,这是一次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的更具人性化的帮教尝试。做心理辅导不是为未成年犯罪做解释,而是鼓励她们主动承担责任,心理咨询师从专业的角度帮助她们打开心结,成为她们的朋友和倾听者,有利于她们认识错误,重塑信心。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刑后的许多焦虑,都产生于不能正确对待犯罪所面临的惩罚。这样将会严重阻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加上家长的纵容或放任,导致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反复率高。
二七法院副院长李学文说,心理咨询师的介入尝试,是对少年法庭庭后教育的延伸。下一步,他们将专门制作社会调查表,对被告人的家庭状况、社会交往情况、犯罪前的个人表现等进行调查了解,为心理咨询师的介入提供依据。由于不满十八岁未成年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他们计划让心理咨询师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介入法庭教育,全程进行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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