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男子伪造消防印章被判刑
□晚报记者 孙庆辉
本报讯 郑州一浴池老板受人之托,在他人饭店装修不合格无法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的情况下,竟伪造消防部门印章及“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昨日,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犯罪案件,张振平被法院依法以伪造武装部队公文、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胡万现被法院以伪造武装部队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国家对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实行严格审批程序,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和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在郑州经营浴池的张振平在这方面却看到了“商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2月份,在郑州以经营餐饮为业的个体老板黄某因开饭店需要办理消防手续,听说张振平“本事”比较大,即委托其到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办理相关手续,但因黄某的饭店装修不合格,张振平办理消防手续一直没有结果。情急之下,去年3月6日上午,张振平来到中原路与桐柏路交叉口胡万现(经营刻章复印的个体户)的打印店,以100元的价格让胡万现伪造了一枚“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印章,后张振平用伪造的印章又伪造了“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交给黄某使用,企图以此逃过消防部门检查。后被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查获。
线索提供 张胜利 郭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