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节能周”,次次有主题。今年4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无疑将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落实节能责任。从各地尝试和推出的一些新举措、新办法来看,关注公务节能、细化具体要求,正日益成为一种风向和趋势。比起以往失之宽泛的“厉行节约”、“降低消耗”等节能用语,像上海那样,今年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自觉做到“计算楼层坐电梯”、“统筹人数用公车”、“景观照明控制开”等的重视一点一滴、减少跑冒滴漏的做法,肯定更显节能降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公务节能要求的不断细化,可以有效消除一些现实中揣着明白装糊涂的钻空子和绕路子现象。我还认为,细化只是把要求更加明确化和具体化,真正要促使倡导公务节能越来越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显然还离不开尽可能地体现量化的考核和约束。
公务节能要细化更要量化的呼声,不仅仅是为了做到节能举措的有规必行、有言必信,更是出于树起鼓励和激发全社会正确对待、身体力行的重要标杆和旗帜。认识到了这一点,相信也有助于加快公务节能从细化到量化的推进速度和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