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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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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
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晚报记者 陈静

  本报讯 昨日,2008年度郑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向社会公布,今年我市要在工资支付、培训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权益维护等八方面,给在郑务工的农民工吃颗“定心丸”。

  据悉,目前在我市务工的农民工中普遍存在“三低一高”问题,即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工资水平偏低、高危行业高污染行业职业病发病率高。针对这些问题,郑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今年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在工资支付、劳动管理、培训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权益维护等八方面,改善目前农民工的务工环境。

  从今年起,凡是对于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单位,相关部门将不再批准项目开工,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不进行竣工验收。对于恶意拖欠和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并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据介绍,虽然目前郑州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涨到了650元,可是一些农民工聚集的用工单位却存在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我市将加强对企业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各种变相降低农民工工资水平的行为,将给予严厉查处。同时,将督促用人单位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合理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并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与其他职工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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