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交通协管员职权范围、电动自行车限速、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等问题,成为讨论的热点。晚报记者 李萌
《条例(草案)》还将修改
据了解,本次会议不表决《条例(草案)》,待修改后再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草案)》审议通过后,还将出台有关实施细则,对电动车实行牌照办理、限速装置安装等问题再作详细规定。
给不给协管员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力?
《条例(草案)》规定: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聘用的道路交通协管员,负责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认为,协管员可以劝阻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但不能赋予制止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权力。“如果协管员有了这项权力,他们是否会滥用权力?”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讨论认为,对交通协管员职能、权力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需要地方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建议将第五条修改为“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聘用的道路交通协管员,负责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市民看法
旁听市民朱则军:交通协管员上岗前都接受了培训,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交通管理中,如果仅仅靠劝阻,交通协管员根本不能起到维护交通秩序的作用。赋予交通协管员制止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力十分有必要。
电动车限速15公里实施是否有难度?
《条例(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现在的电动自行车设计速度都超过15公里,这个问题怎么办?这个速度是不是有些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担心,限速15公里在实施中有难度。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李小学解释:“在城市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速15公里有依据,不违反交通法规,可以在郑州实行。”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设置速度应该与生产厂家沟通,从生产时控制时速。另外,对超速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进行检测,要求其安装限速装置。
市民看法
王先生:我是卖电动自行车的,很多买电动车的市民希望电动车跑快一点,图个方便。如果对电动自行车限速,可能会影响到销售,但有利于交通安全。我建议,生产厂家装上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这样能避免市民买车后还要安装限速装置。
能否真正制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
《条例(草案)》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作为代步工具使用,从事营运将受到相应处罚。
在火车站、汽车站周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情况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我们出台法规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行管理,是否能真正制止这种行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担忧。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条例》实施后,将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进行集中整治,并出台相关办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