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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9版:郑州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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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找工作诈骗2.8万元
俩“能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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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找工作诈骗2.8万元
俩“能人”被判刑

  □晚报记者 孙庆辉

  

  本报讯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个家长的心愿。市民李某为了儿子有份好工作,托关系、找门路,结果事没办成,还为此搭进去2.8万元钱。幸好,警方及时抓获了“能帮人找工作”的俩骗子。目前,俩骗子被中原区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以帮人找工作为由诈骗2.8万元

  据介绍,去年6月,儿子小李大学毕业回到郑州,李某夫妇早已为儿子设计了理想的职业——收入不错、社会保障好的公务员。可如何才能让儿子当上公务员呢?就在他们犯愁时,认识了两个“贵人”:淮滨县新里镇杨集村无业人员董峰、河南省隆和祥高速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曲红松。

  随后,两人在航海路帝湖花园附近与李某等人见面,董峰拿出一个文件的复印件,让小李从中挑选自己愿去的单位,小李选中了市建委,董峰遂向中间人郑某索要现金4万元。

  去年10月8日,董峰、曲红松与郑某、小李在兴华南街一饭店吃饭,其间郑某交给董峰现金1万元,曲红松表示事情肯定能办成。

  为骗取郑某和小李的信任,董峰随后找人伪造了一枚“市政府办公厅”的印章,又伪造了“关于小李同志到市建委工作调令文件”及“关于小李同志到市建委工作协议书”交给郑某。

  去年10月14日上午,小李在协议书上签字后,郑某交给董峰1.8万元现金。而董峰、曲红松将伪造的“收取小李现金2.8万元证明”交给了郑某。

  去年10月16日,董峰、曲红松被警方抓获。现公安机关已追回赃款1.42万元。

  

  俩“能人”犯诈骗罪获刑

  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董峰、曲红松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董峰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但其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曲红松,有立功表现;曲红松系从犯;结合本案存在部分未遂的情况,故对二被告人予以减轻处罚。判处董峰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判处曲红松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线索提供 张胜利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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