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内成品油价格不断持续上涨,直接导致了航油价格的上涨。昨天,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文件通知,国内航空公司从7月1日起(出票日期)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加收50元。这是我国航空公司从2005年8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后的第四次上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用航空局下发的文件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800公里以下航线的燃油附加费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及800公里以上的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同时,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机票的儿童,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及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深圳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