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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郑州生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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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就别再干涉前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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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受理首起非法侵入住宅案》追踪
离婚了,就别再干涉前妻的生活

  □晚报记者 张华 通讯员 南南 山佳

  

  本报讯 守着前妻复婚的承诺,却不承想前妻又嫁作他人妇。恼羞成怒的刘某叫上公司的保安赵某,强闯前妻住处,并对前妻丈夫进行殴打,这也是本市受理的首起非法侵入住宅案(本报6月21日曾作报道)。昨日,二七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刘某、赵某各拘役三个月零十五天。

  2008年3月23日13时许,被告人刘某伙同赵某来到二七区某家属院其前妻罗某家门口,在敲门不应的情况下,强行将房门拉开进入其家中,用脚将卧室房门踹开,并对躲在卧室内的罗某的丈夫进行殴打。当被害人罗某准备报警时,赵某将其放在客厅桌子上的手机拿走不让其报警。2008年3月24日,公安人员在京广路某酒店内将两名被告人抓获。

  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赵某未经他人同意,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我国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被告人刘某、赵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依法应在上述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在量刑时,法院同时考虑:1.两被告人均系共同犯罪的主犯,应当按照各自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2.两被告人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二人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判决两被告人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各判处拘役三个月零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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