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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女子在郑州市商业银行某网点办理存款业务时,被网点发现面值3000元的钞票竟然全是假的,送交公安机关后,又从该女子身上搜出假币3000元。
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当天,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女子到该行航海中路支行办理现金存款业务。当班柜员刘新玲在清点客户递进来的3000元现金时,发现钱币可疑,便立即将该情况向会计主管反映。经认真核定,这3000元现金全部为假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如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张(枚)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提供有关线索。据此,航海中路支行人员,立即秘密拨打了110。为防止客户起疑或离开现场,柜员刘新玲在开立假币收缴凭证的同时,不时地与客户交谈,询问假币来源,直到110公安人员到现场对该女子进行调查。经110人员询问和进一步调查,在该当事人身上,又发现了大量疑似假币。随后,110公安人员将该客户交由福华街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从派出所获取的反馈情况得知,公安人员从此人身上又发现了3000元假币,加上先前收缴的3000元,共计6000元,此数额已够立案标准。公安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此事。
由于此次事件涉及的假币金额较大,又是发生在全国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期间,得知相关情况后,郑州市商业银行会计结算部立即派人到航海中路支行,做进一步了解,协助妥善处理事件,并及时以电话形式上报人民银行反假货币办公室。
通讯员 张冉 樊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