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砚
笔者认为,好的公共政策应该力求不偏不倚、“便宜”均占,而决不能先入为主带有某种偏向性和感情色彩的价值取向。换句话说,公共政策应该是公众的政策,它应该既是多数人的政策,也是少数人的政策,而绝不是“决不能让某某占便宜”的政策。
公共政策的终极目的,应该是最大限度地追求、实现、维持和保障公共利益,应该力求“便宜”均占,而决不能对一部分人或团体持有政策歧见,有意忽视其利益,甚至赤裸裸地喊出“决不能让某某占便宜”的口号。在“小产权房”问题上,这个理念应该秉持,在其他任何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践中,这个基准理念同样应该得到普遍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