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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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4版:郑州生活 上一版3  4下一版
事由就是绿城广场孩子们玩轮滑
流浪猫生了一窝又一窝
猫崽多了,生活就难了
哪位愿养猫,就来抱一只吧
在个人的博客上贴色情文章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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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的博客上贴色情文章
后果很严重

  □晚报记者 张华

  

  本报讯 昨日,因在网上发布淫秽色情文章,网民李林(化名)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二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发布的31篇文章有26篇涉及淫秽色情,总点击率近3万。而被抓后,李林供述大部分文章是自己从网站上搜索得来的,把主人公名字换上自己的以博取眼球。

  外地警方通报郑州网友发布色情文章

  2008年1月9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向郑州警方发布一起线索,其发现网名为“yinnv”的网民,最近在某网站上发布多篇淫秽色情文章,总点击率近3万次。接到线索后,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李林抓获,查扣了用于发布淫秽色情文章的电脑。在该网站,李林个人注册的空间(博客)内共发布了31篇文章。经鉴定,其中有26篇文章中存在淫秽色情信息,总点击数达到29504次。

  2008年1月18日,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李林被郑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2月2日被取保候审。

  被点击2万次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李林供述,平时都在家里上网,打游戏,后来在网上看到色情文章,觉得好奇、好玩,然后又转发一下,多少人看过自己不知道。从2007年11月底到案发,李林一共发了30篇左右的文章。

  公安从网站上提取的文章内容(显示的浏览次数共计29504次),能否予以认定实际点击次数达到了29504次?淫秽文章发布在网站的个人空间内,是否属于个人收藏、文章是否属于电子信息?二七检察官对证据进行分析后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林对自己在网站上发布淫秽内容(26篇文章)供认不讳,根据《最高法、检关于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规定,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2万次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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