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气温达到了35℃,按照今年5月份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发布的规定,室外工作者都应该领取高温津贴。几年前郑州建设部门就明令规定,在室外温度达到35℃及以上的时候,所有建筑工地都必须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到室内或阴凉的地方休息,并享受一定的防暑降温待遇。昨日中午,记者采访10个室外工作者,有8个不知道有高温津贴。
晚报记者 陈静/文 王梓/图
被问有无高温津贴
他们是这样说的
“还有这费用?在郑州干3年了,从来没有听说过。热天里让歇歇、让多喝点儿水,俺们都觉得不错了。” ——建设路一工地李宝良
“没听说过啥高温津贴,每天公司给我们发绿豆水,一个夏天发几条毛巾,还有人丹啥的。我们还以为就是津贴呢。”
——建设路环卫工
政策规定
防暑降温物品不能抵高温津贴
无论发再多防暑降温的物品,也不能抵消高温津贴。今年5月份新出台的《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性质,且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既然属于工资,就必须用现金支付,而不能以任何物品代替。因此,单位用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等福利来代替高温津贴,这种做法是违规的。
存在问题
缺乏强制措施
郑州市劳动保障投诉举报和咨询服务热线12333相关负责人介绍,进入夏季后,有一些人打电话咨询高温津贴的事,也有人投诉单位,但是由于涉及高温劳动保护方面的内容,更多的是由安全生产部门在进行负责处理、协调,“但据我们了解,很少有单位落实这一政策”。
“其实投诉监察起来也比较困难,有的企业会抵赖,因为有时候国家和省里预报的气温会不太一致。而且我省、市也一直没有出台过高温补贴发放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案件的处理流程,导致劳动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无法进行强制。”
[新闻要件]
什么条件下,哪类劳动者享受高温津贴
《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具体规定:一、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二、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三、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四、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调整岗位工资标准时未考虑高温作业因素的,或者高温津贴标准低于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均按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标准执行。五、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
投诉举报电话
河南省劳动监察总队0371-65938665、郑州市劳动监察大队0371-6743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