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玉东/文 周甬/图
本为家人办保险,谁知途中却犯险。昨日上午,边走边看报纸的一位男子在行至宏达路花园路口附近时,一不留神被一无盖窨井“咬”伤。
事发:看报市民不慎掉落无盖窨井
昨日10时许,从新柳路“风雅颂”小区家中出发的张先生,准备前往金水区柳林镇社保中心为家人办理医疗保险。不料,在途经宏达路花园路交叉口西南角时,随着报纸从张先生手中突然“飞出”,张先生的身影也瞬间“消失”于路面。原来,聚精会神阅读报纸的张先生,并未留意脚下的无盖窨井而掉入其中。
此时,在听到张先生的呻吟声后,旁边一机动三轮车司机把他从井中救出,并拨打120求助。
“我整天打这儿过,都是绕行!反正邻居们都知道这事(窨井无盖),习惯了。”在附近居住的张女士介绍,井盖如何缺失的说不清楚,但在她印象中井、盖分离至少已有半年之久。
伤者:边走边看报纸只是打发时间
随后,记者在省煤炭医院观察室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张先生。“本想去给老婆孩子办理医疗保险,没想到自己不保险了。”张先生哭笑不得地说,自己平时并没有边走边看报纸的习惯,而是当天临出门恰逢报纸送来,于是便顺手带着报纸在路途中打发时间,没想到碰上这种倒霉事儿。
据该院医师介绍,张先生左下胸部擦伤,四肢多处擦伤。目前,仍需留院观察。
律师:伤者与井盖管理者互有责任
对于边走路边看报纸而掉进窨井,这责任该咋负?记者咨询了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的高健律师。
“边走路边看报纸刊物不违法。”高健表示,从民法角度,并没有边走路边看读物的禁止性规定。然而受害者本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当中未尽到留意观察路面的义务,同时井盖管理者未尽到设施的管理维护义务,由于损害后果是两个原因引起的,所以双方互有责任。
15时许,记者与郑州市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取得了联系,该单位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派人落实解决窨井无盖问题。线索提供 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