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监利103名考生以少数民族身份享受高考加10分
超半数家长在当地权威部门任职,不乏局长、部长等高官
招办负责人
“招办很难去质疑考生民族成分的真实性”
按照湖北省招办[2007]28号文件通知,少数民族考生的申报、审核由市县一级招办统筹安排,考生材料由县市招办初审,省招办终审。这意味着,石首、监利两市县招办是当地少数民族考生申报审核的组织者。
“每位少数民族考生的审批要过5关。”7月17日,监利县招办的李副主任介绍审批流程,少数民族考生在领到优录表后,先由学校盖章,然后分别由考生辖地派出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盖章,最后送交县招办和省招办盖章。“一共5个章,层层审核把关。”5个章中最关键的是民宗局和公安局,“只要有了这两个章子,我们肯定会盖章,县招办只是个流程”。
李还表示,县招办对考生民族成分的真实性并不负责,也不可能去复查。他出示的一份鄂招委[2008]1号文件显示,“加分投档考生的优录证明材料和有关原始证件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对其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少数民族考生须经县(市、区)公安和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所以,对真实性负责的应是公安部门和民宗局。在考生资料报往省招办审批时,还需提供考生及父母登记在一起的户口簿原件。而且考生名单要层层公示,首先在学校内公示,然后县招办在网上和教育局门前也作了公示。“公示从5月23日起至7月10日止,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7月18日,石首市招办副主任鲁炳双也介绍,今年的审查非常严格,考生需出具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才可能通过最后的资格审查。随后,市招办还将这批学生名单公示了数周,才报送省招办。与监利不同的是,石首在公示期就发现了问题。公示期间有学生举报一名李姓考生少数民族身份有问题,随后这名考生向省招办撤回了申报材料。
“这类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市招办另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在去年的审查中,他就发现一个熟人的小孩“变为少数民族”,当即将其“砍掉”,事后还被责怪。那个熟人说:“前面几个部门审查都过了,你还卡什么!”
7月中旬,一封举报邮件向网上的几份公示名单提出质疑。质疑指向湖北招生信息网上,石首市、监利县公示的少数民族高考生名单,103名考生可享受10分的政策性加分。举报邮件称,上述两地并非少数民族集聚地,而少数民族考生却“密密麻麻一大排”,其中石首市56名,监利县47名。“更令人不解的是”,考生父母单位经公示后,有超过半数在当地公安、司法、财税、教育、交通、党政等部门任职,其中不乏局长、部长等“特权人物”。“我跟某局长的儿子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从没听说他是少数民族,怎么高考时却突然变成了土家族?”对此,记者展开调查,结果令人震惊:考生少数民族成分作假现象不仅存在,而且疑似群体作弊。
目前,湖北省委、省政府主管领导已指示湖北省民宗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此事。湖北省民宗委和荆州民宗局已组成联合调查组,于前日下午赶赴石首,将重点调查今年石首公示的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湖北省民委主任谭徽在表示,对于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将建议教育部门取消其优录待遇;考生家长属于党员干部的,建议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对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监利县民宗局 “我们认定的依据是户口簿”
“我相信,考生的户口簿不可能作假。”7月17日,监利县民宗局局长彭柳介绍了该局的审批流程。她说,民宗局对少数民族考生认定的依据,主要是户口登记资料。“只要户口簿上证明是少数民族,我们肯定是认定的。”彭介绍,监利县今年47名少数民族考生,多由家长拿着优录表和户口簿到民宗局来盖章,户口簿上明确写着少数民族,民宗局没有理由不盖章。“至于他们到底是不是真的少数民族,调查核实的责任不在我们。”彭表示,民宗局的主要职能是审批,并不像外界认为的是认定部门。“我们只是履行一个程序,只能看证明材料,没有复核的义务。”
在民宗局办公室的门口,张贴着落款为“2007年10月”的一份告示:“遵照省、市通知精神,停止办理少数民族身份确认手续。”彭柳说:“来办民族变更手续的人太多,很烦,就在门口贴了这张公告。”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很多考生在高考前变更民族成分,多是父母一方先由汉族改为少数民族。按照规定,未满18岁的考生,只要父母一方是少数民族,就可同时变更为少数民族。对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为少数民族的,彭柳说,按照《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凡申请变更民族成分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报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家长申请变更民族成分,由社区或乡镇政府或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民宗局主要是审批。
石首市公安局
至少20名考生在高考前变更族别
更改民族成分虽然流程复杂,手续繁多,但很多关键部门的审批仅仅是流于形式,而开具证明的“前端”——“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恰恰是一个最具“人情化”、最为薄弱的环节。
方某是今年石首市56名少数民族考生之一的家长,据公示显示,她和儿子都是少数民族。据石首市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显示,方和儿子是在2006年作了民族成分变更,其变更申请竟是居委会出具的一份证明。该证明写道:兹有我绣林办事处槐树堤社区居委会方某、其子席某属于少数民族……并提出变更民族的申请,变更理由是登记填写疏忽大意。居委会盖了公章,市民宗局据此签字“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此后这个变更申请便一路顺利通过层层审查。
7月18日下午,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槐树堤居委会办公室张会计回忆,2006年7月25日,一名妇女曾找到她,请居委会开具一份证明,这名妇女还找来了一位熟人,以证明她的身份。由于有熟人介绍,她便盖了公章。记者通过其他渠道调查得知,方某在单位的各种档案均显示为汉族。18日下午,方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当年很多人告诉她,将小孩民族成分改为少数民族后,可以在高考中加分,她便找了那个朋友到居委会去试试看,没想到竟然办成了。
7月17日,石首市公安局对照今年56名少数民族高考生名单进行了查询。由于该局网络系统只能查核2005年11月以后的变更,结果显示:自2005年11月份以来曾由汉族变更为少数民族的考生有20名。公安局强调,这20名考生的民族成分变更在程序上并无不当,是严格依照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的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的。市民宗局是管理认定民族成分的唯一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只是严格按照程序变更审批。
石首市政协常委
“至少29个‘少数民族’考生是假的”
高考之前变更民族成分的考生,有多少弄虚作假的?7月19日,记者辗转联络上石首市政协常委水红国。早在2005年1月,时任石首市政协委员的水红国就曾联合其他6名政协委员写了一份《随意更改户口本上民族的情况》的提案。提案中写道:近两年,有许多汉族学生在高考时,为得到10分少数民族照顾,将汉族改为少数民族。仅2004年就有几百名汉族学生通过找关系在户口上改为少数民族,只要在派出所将户口改了,宗教局就签字盖章证明,就可以得到加分,其实这两个单位都不能证明他们是少数民族。
对今年石首市出现的56名少数民族考生名单,水红国介绍,他们已经通过一个由14人组成的某民族管理委员会仔细辨认,“其中至少有29个是假的。”
“通过我们仔细核实,这29个考生和他们父母中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是少数民族。如果是少数民族,管理委员会不仅有记录,而且肯定会认识或知道。”水红国说。
监利县官员
“名单上考生的父母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明明是汉族”
与石首市相比,一江之隔的监利县少数民族变更更为简单。资料显示,监利的居民,汉族占99%以上,少数民族仅700多人,多为从外地流入监利定居的。7月14日,在看过该县公示的47名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后,监利县一位官员朱力(化名)颇为吃惊:“我算是老监利人了,这个名单上很多考生的父母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其中很多我都认识,他们明明是汉族,什么时候变成少数民族了?”
在47人名单中,家庭背景疑似“特权阶层”的就达30多人,大部分是公安、司法、财税、教育、交通、党政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记者随机抽查了公示名单中5名考生父母的资料,除一人没有任何资料登记外,其余4人的历史资料均显示为汉族。
某考生家长
“作假都是我们一手操办的,希望不要影响孩子”
在调查中,石首市、监利县均有考生家长主动找到记者,承认在少数民族身份上作假,希望此事不要影响到孩子的前程。“孩子是无辜的,作假都是我们家长一手操办的。如果报道出去,孩子今年的高考成绩就作废了。”一位家长说,他的孩子今年考得不错,其实不加这10分一样能考上好大学。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对在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投档考生中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这些家长可能并没想到,钻少数民族加分的空子,弄虚作假,不仅伤害了高考招生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自己孩子的身心也可能是一种伤害。”监利县实验高中一位高三年级的班主任说。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