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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后才发现亏了一套房子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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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后才发现亏了一套房子钱
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一次性付清房款,10年后全额退还”
现在7家业主手拿合同和公证书却不知该找谁要钱了
机会难得,千万不要错过! 一次性付清房款 10年后全额退还 新华 制图
公证书上写得明明白白,但谁来担责呢?

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一次性付清房款,10年后全额退还”

现在7家业主手拿合同和公证书却不知该找谁要钱了

不打折一次付清房款,10年后全额退还……1997年,陇海东路257号一栋商品房的开发商使出了这样诱人的促销方式,7家人信了。11年后,购买了该房的郭先生一家连一分钱的退房款也没拿到,而开发商公司也已经改头换面,法人代表不知去向。另外6家业主得到房产商“分期返款”的承诺并拿到2万元后,现在既没资格起诉,也无处要钱了。7份房产退还合同,领责人不知去向,这官司何去何从?晚报记者 张华 见习记者 刘涛/文 晚报记者 廖谦/图

诉状

业主起诉开发商

要求退还全部购房款

7月23日,管城区法院立案庭接到一份特殊的诉状,业主状告房产公司要求退还全部购房款,双方签订的合同还要追溯到1997年。

原告郭先生称,1997年10月16日,从郑州卓立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房产,位置在陇海东路257号,并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协议》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原告一次性付清全款,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10年后即2007年10月16日之日起两个月内退还原告全部购房款205792元。”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协议经河南省公证处依法公证,被告交付房屋并为原告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但是,2007年12月16日之后,虽经原告催要,被告拒不按照协议约定退还原告全部购房款。

目前,被告企业名称已由“郑州卓立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郑州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

协议

一次付清房款

10年后全额退还

什么样的房子,开发商会在10年后退还全部购房款?昨日,记者联系了当事人郭先生,11年前的购房过程,他依然记忆犹新。

“一把付清,20多万,钱都是借的。”郭先生购买的房子面积100多平米,一平米1888元,总价20多万。当时,开发商郑州卓立置业有限公司在促销时,采取了多种方式,一般优惠活动是在原价的基础上优惠5到6个点,而比较有风险的方式是价格不优惠,房款在签订协议后10日内全部付清,10年后购房款全部返还。

1997年,一把付清20多万,对于郭先生一家来说并不容易,东挪西借才凑够,为了保证合同有效,还特意去了河南省公证处公证。把钱付清后,郭先生一家平静地过了10年,直到2007年10月份,到了开发商承诺要退还购房款的期限,前去追要时,才发现这20多万购房款已经有些渺茫。

追讨

房产公司改头换面

法人代表不知去向

“多方打听,就是找不到人。”昨日16时许,记者在南阳路见到了郭先生,一提起改头换面的“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他就十分气愤。

去年,郭先生去郑州卓立置业有限公司时,公司已经不存在了,在工商部门查出,该公司已经更名为“郑州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没变,依然是公司董事长康利欣。“开始电话还能打通,后来干脆就找不到人”。

为了讨要20多万购房款,郭先生来到该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地址——长兴路15号,却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这家公司,“郑州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的位置到底在哪儿也一时成谜。

另案

6户邻居各拿到2万元

也没下文了

郭先生的妻子孙女士又讲述了另一细节,让人发现,寻找该公司讨要购房款的不止郭家一家。

“他们已经拿到了2万元,我们一分也没拿到。”孙女士说,自己所在楼上还有6户业主和自己家一样,也在寻找开发商讨要总数100多万元的购房款。关女士就是6户人家中的一户。

关女士所购房子面积100多平米,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7户业主所购房子的价格都不同,关女士家的房子一平米1988元,总价值20多万元,购房时间也是1997年10月份。购房合同到期后,关女士等6家人多方寻找,找到了公司的法人代表康利欣,但康利欣当时表示没钱一次全额退还。

经商议,该公司与6户业主重新达成了一份协议,协议中称,公司分三次退还6户业主购房款,第一次退还每家各2万元,2008年五一退还房款的40%,到2008年年底全部退还。但在今年五一前,已经找不到康利欣。

对6户业主的新协议,孙女士没有接受,“有老合同就按老合同,我不愿意拿到一分是一分。”因合同到期,郭先生夫妻俩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其他6家处境尴尬,“新协议没到期无法起诉,又拿不到钱,进退两难”。

调查

房产商改头换面

没人认领责任

签协议的是郑州卓立置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郑州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还是康利欣,这个公司是不是真如郭先生所说的无处寻找?记者也进行了调查。

记者在市工商局得知,郑州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已于今年4月份过期,地址显示为长兴路15号,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我们的很多工作人员都对这家公司有印象了,许多老年人都来找过它。”

昨日下午,记者根据114查询得知,只有“河南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没有“郑州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河南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在此有注册,一家在红旗路,另一家在农业路与经一路交叉口,都与长兴路无关。

记者搜索黄页发现,在注册登记时,郑州卓立置业有限公司和郑州卓立物业公司法人代表均为康利欣。目前,该物业公司依然在涉案楼盘提供服务,但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早已和当初创立时的房产公司分家,两家现在已经没有关系。

在天基人才网等招聘网站上,“郑州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招聘信息赫然在目,公司简介却是郑州中汽乾坤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注册资金4500万元,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销售为主导的企业。目前公司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特诚邀有识之士。地址还是“郑州综合投资区长兴路15号”,所留下的招聘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公司找不到,人也找不到,郭先生和其他居民很担心,合同虽然有效,责任谁来认领?

线索提供 梁刚

郑州卓立置业

曾因延期交房

吃过官司

在此之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郑州卓立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时某逾期交付房屋和地下室违约金共计697.24元。

2000年8月29日,时某与郑州卓立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和地下室购销合同各一份,约定时某购买卓立开发的房屋一套、地下室一间,房屋总金额为131477元,地下室售价为4500元,卓立须于2001年6月30日前将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规定装饰标准的房屋及验收合格的地下室交付给时某使用,如遇双方约定的特殊原因,卓立可据实予以延期。但合同到期后,该公司没有及时交房,被判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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