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同学
因为一杯酒
闹得很僵
□晚报记者 鲁燕
本报讯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自己和同学都受了伤,车也报废了,还被同学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昨日,惠济区法院调解审结这起官司。
冀华与张伟、秦明是关系要好的同学,今年2月15日,秦明请张伟驾车送其女朋友李艳回南阳老家。当天晚上,4人在一饭店吃饭,除李艳外,其他3人均喝了酒。随后,4人坐车沿江山路返回市区时翻车,冀华身受重伤,其余3人也不同程度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系张伟酒后驾车所致,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冀华的家人将张伟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3万余元。
张伟认为:“我当时驾车是为了送秦明的女朋友李艳,现在我的车已报废,秦明、李艳也应承担责任。”法院依法追加了秦明和李艳作为被告。秦明和李艳则认为张伟酒后驾驶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他们受伤所支出的医疗费用还没要求张伟赔偿。
主审法官考虑到他们系同学关系,且属于相互帮忙导致的责任事故,希望调解双方互谅互让。昨天,张伟答应赔偿冀华医疗费5.5万元,秦明也愿意赔偿冀华2万元作为医疗费,冀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线索提供 党庆远 滑明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