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种谦让我可不赞成
□晚报记者 张璇 实习生 马松
本报讯 29日下午到昨日凌晨12个小时内,管城辖区就发生了两起袭警案件,其中一名警察的脖子还被抓伤。管城公安分局维权办主任王华魁表示,不赞成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作为一个执法人员,此时应该拿起法律武器。
都是因为小事儿
12小时内发生两起打警察事件
29日15时5分许,做水果生意的李某和一个朋友在南仓街紫竹小区门口吃饭,两人都喝多了酒。环卫工人彭某在附近打扫卫生,扫地的时候不小心碰了李某及其同伴,李某火了起来:“你没看见有人呀?”说着就与彭某发生了争执,并厮打了起来。
陇海马路派出所的两名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制止了打斗,了解情况后准备将李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可李某不配合。当民警尚时军让李某上车时,李某突然用右手掐住了尚时军的脖子,并且将尚时军的脖子抓出了几道血痕。在两名增援民警的协助下,李某才被带到派出所。
仅过12个小时,昨日凌晨3时许,在管城辖区内,一对夫妇在夜市吃饭时与小贩发生了争执。民警到现场处理,衣服被扯烂,警号也被扯掉。
市民和维权办有相同的看法儿
对抗法打人,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咋保护百姓?
“对方动手打人显然是不对的,我支持警察这时候先保护自己。”刘女士说,她认为文明执法是指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能蔑视别人,不对别人进行言语上的辱骂等,但若对方抗法打人,民警就应该首先使用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样我们才能有安全感呀。”马先生也持同样的态度,“警察是执法者,对执法者都不尊重,那我们普通老百姓更别提了。”
管城公安分局维权办主任王华魁表示:“我们不赞成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为法律上没有规定作为一个执法者对违法犯罪人员应该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它只是作为一些人员服务时的行业自律。但一个执法人员,应该首先拿起法律武器。如果在面对犯罪分子时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是执法人员不知法,不用法,又谈何去保护百姓、制止犯罪呢?”
警察被打事件呈上升趋势
70%与喝酒有关系
王华魁说,我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全部成立了维权委,只要侵害民警权益的案(事)件发生,维权行动会即刻展开。为了保证依法维权,维权办实行了回避制度。
经调查取证,李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已于昨日被依法刑事拘留。“这是一种行为罪,不以受害者受伤的程度来判断,只要有行为的实施就已构成。” 王华魁说。
据王华魁介绍,维权办自2006年成立以来,已受理了70多起案件。尤其是今年,警察被殴打事件呈上升趋势。到7月份为止,今年已经受理了11起维权案件,涉及民警13人,共处理违法人员18人。在发生的维权案中,大部分与醉酒有关,占到70%。
线索提供 戴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