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名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张某涉嫌贪污,在取保候审期间赴四川抗震救灾,其所在的安庆市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队获得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工人先锋号”称号,这一荣誉称号能为他“置换”成刑事审判中的立功吗?7月28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贪污案,法庭上,“抗震救灾先进”能否“将功折罪”成为关注焦点。
去年,检察机关在查处一起经济案件时,发现张某有经济问题。在检察机关查办期间,张某主动交代了自己所涉嫌的犯罪事实:2006年,安庆市疾控中心对该市3所中学学生进行体检和身体健康评价时,采用私自截留的手段,累计涉嫌贪污公款32722元。去年9月1日,张某被刑事拘留;9月13日被取保候审。
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后,张某主动请缨,第一个报名。5月22日至6月12日,张某在四川省什邡市马井镇进行救灾防病工作。6月12日,张某所在的安庆市抗震救灾卫生防疫队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工人先锋号”称号。
在开庭前,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法院提出了从轻判处张某的请求。安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为,张某在立案调查期间,能够坦白交代自己的问题,积极退赃,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案、办案。取保候审以来,为地震灾区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张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应认定张某有立功表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立功就将责任一笔勾销。”安庆一市民认为犯罪与立功不能混为一谈。持不支持意见的人还认为,张某可能仅仅是为了减刑而“作秀”,或在“高人”的指点下进行一种自我运作,以实现自我救赎。
法庭没有对张某涉嫌贪污案当庭宣判。但不管张某最终是否能“将功折罪”,法院对其“戴罪立功”行为的判定都可视为一个司法标本,其意义必将远远大于案件本身。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