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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京剧《回荆州》,孙尚香要偕刘备逃回荆州,因周瑜阻拦,她便讨得国太的尚方宝剑以做抵挡。她把那把剑舞得呼呼生风,得意道:“军令难比三尺剑,此去荆州无人拦。” 那把尚方宝剑的厉害,想必国人都清楚得很。有它在手,什么规矩制度统统不算。想来那些规矩,本来是给大家定的,可是要定规矩的人也去遵守,他就不干了。他也知道在规矩里面过日子难受。怎么办呢?想一些法子,让别人继续守规矩,而自己可以不守规矩。比如立个刑不上大夫的规矩,比如设置个尚方宝剑、免死金牌之类,不仅自己可以超脱于规矩之上,连自己亲近的人、看着顺眼的人、皇子爱卿女婿之类,都可以爬到规矩的屋顶上来。 这样一来,张口王法,闭口王法,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事了。所以王法就要严苛,像细密的网,大大小小的鱼都在里面。孤意已决,想拿谁说事儿,就拿谁说事儿。 那把剑,为一部分人开脱义务,增设特权;为另一部分人加重义务,限制权利。这样一来,有人就可以带着自己的刘备回荆州去;另一些人,就只能被憋到周郎的妙计里面,眼睁睁看着别人把荆州得了去。 不过,尚方宝剑也是双刃的。一剑在手,你拿着它挥舞的时候觉得很畅快,但是皇子爱卿女婿之类的人多了,再加上他们的七大姑八大姨。裙带复裙带,裙带何其多?人人手里都拿这么一把剑随心所欲地挥舞起来,拿剑的人也逃不过血痕累累的命运。 所以,竟是大家都不拿那把剑,反倒彼此省心。不就是凡事守点规矩吗?比起动不动就要举剑,或者托人举剑,轻松多了。 马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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