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中国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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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参与抗震后投案自首,检察院决定不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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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参与抗震后投案自首,检察院决定不逮捕

逃犯参与抗震后投案自首,检察院决定不逮捕

“5·12”汶川地震后,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一名潜逃11年的网上逃犯雷某返川,报名当上了志愿者。在抗震救灾的日子里,雷某幡然悔悟,最终投案自首。5日,记者从筠连县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对雷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筠连县检察院有关人士称,经审查,雷某在逃期间没有再实施犯罪,地震后他积极组织其他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可视为立功,随后主动投案自首,所以检察院作出宽大处理。据《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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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6 2008-08-07 00:00:00 四 逃犯参与抗震后投案自首,检察院决定不逮捕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