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出人命
民事赔偿4年未兑现
法院施司法救济
受害人入土为安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马松
本报讯 未取得执业资格,就开办个体诊所的张明,误诊致人死亡,但附带的民事赔偿1万元一直无力兑现,致使被害人尸体停放在医院长达4年。昨天,惠济区法院了解到张某经济拮据,对死者家人给予了司法救济。这是今年7月9日我省出台法院困难救助金制度后,惠济区法院救助的第一人。
据了解,张明非法行医致死人命后,惠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和各项赔偿金1万元。但今年64岁的张某刑满释放后,被车撞成残疾,已没有履行能力,又没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惠济法院决定拿出1万元钱,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司法救济。
线索提供 裴铁 党庆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