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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就“机要费”案再次传讯陈水扁 12日,台检方就“机要费”案第二次以被告身份传讯陈水扁。当日14时30分许,陈水扁在3名律师陪同下应讯,时间约4个小时。7月24日,台检方曾约谈陈水扁,当时相关卷证仍属机密,检方只能根据起诉书内容讯问。由于台当局日前决定“注销”有关文件的“机密核定”,检方现已可提示全部卷证。 陈水扁在担任台当局领导人时每年有4800万元新台币的“机要费”。2006年7月,国民党籍“立委”邱毅向媒体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新台币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称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机要费”,并认为“机要费”的使用隐藏重大贪腐内幕。据新华社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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