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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开锁”老板涉嫌盗窃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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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开锁”老板涉嫌盗窃受审
在110登记的开锁公司,全市只有一家
安全起见,市民找开锁公司最好让110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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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见习记者 刘涛

本报讯 无证经营的开锁公司老板是个贼?一名男子涉嫌盗窃,供述“同谋”是郑州一家开锁公司的老板。8月19日,管城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件进行审理。

开锁公司老板因涉嫌盗窃被公诉

今年1月10日,被告人何某、张某酒后预谋盗窃。二人到达南关街132号院4号楼1单元,确认被害人郭某家中无人后,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将房门打开,盗取价值约1.5万元的首饰等物品以及现金8.4万元。今年1月13日,何某用赃款近3万元购买一辆QQ轿车,现赃车已被公安机关扣押,赃物金戒指及500元赃款已被追回发还。

据了解,何某为“天天开锁”公司老板,生于1980年,初中毕业,无业,封丘县冯村乡小里薛村人,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张某,1963年出生,初中毕业,无业,家住管城区陇海里6号3号楼,曾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3月15日,何某、张某因涉嫌盗窃被管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并在4月21日被批捕。

开锁老板不承认盗窃事实

昨日10时,管城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张某当庭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并指证何某与其共同盗窃。

据张某交代,1月10日中午与何某共同喝酒,酒后商量一起去找点“活儿”干,遂共同赶至南关街132号的一家住户门前。经敲门确认房内无人后,由他在一旁望风,何某负责开锁,没几分钟的时间,两人即进入房间。“我们先进了5楼的一户,但没能找到有价值的财物,随后就到了3楼。”张某声称,敲门时有人答应他们就溜掉,没人就开锁。当进入3楼一户人家后,他没找到东西,何某从房间内出来时,红棉袄的两个兜鼓鼓的。分赃时,何某分给了他1万元钱,并未见到金银首饰。随后,张某指证何某是用开锁工具开的门。

对于张某的指证,何某却认为是诬陷。“我们喝完酒后我就去张某家睡觉,他骑着我的车出去办事了,我从没去盗窃过。”何某曾在山西一学校学过开锁技术,回到郑州后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办了一个没有固定地点的流动开锁公司,并给公司起名为“天天开锁”。据张某交代,何某什么锁都会开,平常开锁找小区保安见证,如无保安就敲开邻居家的门以作佐证。

>>>记者调查

仅一家开锁公司在110登记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我市在110登记注册的开锁公司只有一家,是位于桐柏路附近的“老包”开锁公司。据110接线人员介绍,如有市民需要开锁,便把注册的开锁公司电话告知群众,让市民自己打电话与开锁公司联系。

随后,记者联系到“老包”开锁公司的老板包全献得知,他们公司是于去年主动找到110登记注册的,公司在市内每个区派有2~3名开锁人员。开锁人员必须持有市公安局颁发的上岗证,在开锁时会找小区的保安或邻居作为见证人,并且要求开锁的户主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开锁后户主需在派工单上签名,收费根据锁型不同分别为30~50元。

“有见证人是必须的,每天会接到十几个开锁求助电话。”包全献声称,如想获取市公安局颁发的开锁人员上岗证,需要拿着身份证与户口簿办理,并无犯罪纪录,“对于手艺的好坏并无太多限制,主要是看人品如何,手不干净手艺再好也不行”。

颍河路派出所民警周文明介绍,遇到将钥匙忘记在家的情况,“最好拨打110获取开锁公司电话,这样对个人财产比较有保证”。

线索提供 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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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9 2008-08-20 00:00:00 三 “天天开锁”老板涉嫌盗窃受审KeywordPh在110登记的开锁公司,全市只有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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