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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张柳 本报讯 花费4000万元取得高速公路沿线独家广告经营权,却被早已有之的违章广告牌抢了生意。广告公司状告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拿钱不办事儿”,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则表示“这是风险,要自担”。昨天,法庭上,双方激烈辩论后,愿意调解。 违章广告牌就是赶不走 2005年9月16日,河南汉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4404.6万元成交价竞买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辖路段的独家广告经营权,转让期10年,每年租金440.46万元,分两次付清。然而在拍卖当时,两路段沿途就存在200余个违章广告牌。 汉风公司代理律师黄琨表示,拍卖之前有关部门曾下大力专项治理违章广告牌,在省内各媒体上均有报道,为汉风公司参与竞拍带来信心。但这些违章广告牌最终并没有清理干净,汉风公司在共计支付了362.36万元后不再付费。他们认为:中原高速只会收钱却不做事儿,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214.0959万元,并停止损害汉风公司的行为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高速:没承诺清除违章广告牌 对于汉风公司就当年专项治理未完成带来后患一说,中原高速表示,本公司并未作出清理原有广告牌的承诺。违章广告牌原已有之,风险尽知。中原高速代理律师肖泽领说,“你用我的东西却没有再给钱,这不合理”。2008年3月31日,中原公司书面通知汉风公司解除合同,并拆除了其部分广告牌,覆盖了部分广告牌内容。 汉风公司提出的民事起诉状及追加诉讼请求中,认为己方应得到的赔偿数额为1214.0959万元。 而在中原高速提出的反诉状中,不仅不应赔付这一金额,同时认为汉风公司应当支付欠交的2008年度215.88万元,赔偿经济损失432.88万元。线索提供 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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