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停收
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据了解,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征收的,至今已征收了20多年。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