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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王军方 本报讯 20日,新郑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查处了一传销团伙,对提供传销场所的房东开出了第一张罚单,并对传销参与人员进行了“反洗脑”。 20日上午,新郑市工商局接群众举报称,阁老路西侧一临街居民楼里有不法分子在搞传销活动。市区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举报地点。在一家属楼上,一间60平方米的房间内聚集了45人,有人正在讲课。经调查,该团伙系拉人头入会式传销组织,听课人员多来自山东省,大多数为刚刚毕业的或在校的大学生,他们都是被别人以“每月1800元,包吃、包住,做临时工作”为条件骗来的,他们在这里集中上课进行“洗脑”。 调查发现,不少传销人员居住在一家旅馆内,于是工作人员对该旅馆进行了调查取证,对擅自为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的旅馆负责人处罚1000元,这是新郑市工商局对为传销团伙提供场所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在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一些传销人员笔记本上,竟然记录着如何应付执法人员查处的文字。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我们去调查、查处时,这些传销人员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还以为我们在帮助他们扩大经营。有的传销受骗者甚至想试图说服执法人员参加他们的组织。”新郑市工商局负责人认为,上当受骗人员被“洗脑”后,思想已经发生了变化,在一定范围内分不清是非,要想真正遣散他们,就应该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和耐心劝导。 当日下午,新郑市工商局市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将传销上当人员集中在一起,带领他们一起学习《禁止传销条例》,揭开传销真面目。经过一上午的教育劝导,他们终于明白了传销的危害,纷纷保证要洗心革面,踏实做人,诚实做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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