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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父母获赔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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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女孩酒店莫名坠楼身亡
法院调解,父母获赔三万元

□晚报记者 鲁燕

本报讯 6月12日,18岁的小游在郑州一大酒店上网后,突然坠楼死亡,死者父母认为该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酒店赔偿各种损失共计294588.4元。昨日,二七区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酒店一次性补偿小游父母各项损失3万元。

小游家人称,小游外出到三门峡的姨父那儿打工,干了不久就不想干了。姨父给她买了到湖北荆门老家的火车票,同时还给了小游50元。

不过,6月12日,小游却来到郑州金银大酒店上网,在网吧附近坠楼身亡。经郑州市铁路公安处鉴定:小游系高坠致颅脑损伤死亡。而列车根本就不经过郑州,小游为何来郑州是个谜,她出门时所带的一个双肩背包也不知所终。

小游父母认为,小游在金银大酒店处突然死亡,金银大酒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系金银大酒店管理人员未尽到自己的职责,造成其从高处(观景台)坠楼身亡,金银大酒店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金银大酒店称,他们已于2006年8月份将二楼南侧500多平方米承包出去开网吧,发生事故应与酒店无关。小游失身坠落处系酒店三楼东侧玻璃幕墙下沿的边缘,不存在人行通道,根本无法通行,也无景观可观。

事实上,该事发部位已被三面玻璃护栏所隔断,且悬挂有提醒客人注意安全的温馨提示,客观上杜绝了来往人员由此通行的可能,普通人也根本不能到达。而且游某在离开酒店后重新返回,并攀爬三楼东侧玻璃幕墙下沿的边缘,是经过多次勘察现场后作出的决定,显然是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游某坠楼死亡纯属意外。

诉前金银大酒店已为小游父母处理善后事宜垫付了相关费用,经调解,小游父母获赔3万元。

线索提供 卫香香 张建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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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7 2008-08-27 00:00:00 三 法院调解,父母获赔三万元KeywordPh18岁女孩酒店莫名坠楼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