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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吴泳 本报讯 昨日,本报与市交警部门联合推出“交通违法曝光台”栏目后,机动车和公务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所下降,但仍有4辆公务车违法被查处。截至昨日18时,交警一天共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45起,其中纠正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74起,分别比8月26日下降418起和95起。在274起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中,职能部门公务车交通违法行为4起,出租车交通违法行为107起,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37起,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起,拘留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1人。 这些车的单位,大多问清了 管城区建设环保局轿车(豫AF7793),由孙某(证号为:410104198110050513)驾驶在中州大道航海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省财政厅别克(豫O00669),由李某(证号为:410700128942)驾驶在商城路紫荆山路口鸣笛并闯红灯。 豫A42206的61路公交车,由王某驾驶在农业路经七路口逆向行驶。 市规划局郭某驾驶车牌号为豫AKL050的轿车在嵩山路伊河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王某驾驶车牌号为豫AFR553轿车在瑞达路与冬青街口任意停车上下乘客。 晨曦出租车公司殷某驾驶车牌号为豫ATH346的出租车在嵩山路建设路口违法超车。 线索提供 贾炜 邢红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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