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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张竞昳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08至2009学年,我省对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会进一步加大,预计资助金将超过30亿元。目前,今年秋季高校的奖助学金4.2亿元已下达到各高校,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7.4万人。 从本周开始,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等学校都开通了热线电话,接受学生及社会各界的咨询和投诉。 资助热线电话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资助热线电话:65795382。 中职中小学热线电话:65798508。 郑州市学生资助机构:66961478、66368543。 巩义市学生资助机构:64583518。 中牟县学生资助机构:62195830、62195823。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资助的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平均为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3%。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0.3%。 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一般为7年,毕业2年后开始还款,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全额支付。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申请。 学费减免: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定。 辅助措施: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绿色通道”:对被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也要开辟“绿色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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