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平均城市低保167元
郑州最高,260元
□晚报记者 裴蕾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8月上旬,我省已有11个省辖市的87个县(市、区)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为120元至260元,全省平均标准为167元,比去年年底提高14元,占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33%。
今年以来,为确保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省各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情况,并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当地的城市低保标准。
目前,省辖市市区低保标准最高的为郑州市260元,其次为周口市川汇区、驻马店市驿城区220元,济源市、洛阳市、平顶山市200元,新乡市、焦作市190元,安阳市、濮阳市、三门峡市180元,开封市、信阳市150元,其他省辖市市区均为160元。在县(市)中,低保标准最高的为巩义市、项城市220元,其次为新郑市、登封市、新密市、中牟县、荥阳市为200元,新乡县、获嘉县、罗山县、新县、周口所辖县、驻马店所辖县均为180元,最低的是开封市、新乡市、濮阳市、南阳市所辖部分县为120~130元,其他省辖市多数县(市)标准在16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