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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 张玉东 实习生 魏寒冰 通讯员 武春生 本报讯 货车、挂车等货物运载车辆在夜间行驶时,由于体积较大,在紧急情况下反应时间长,经常会发生追尾事件,甚至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记者昨日下午在省交警总队获悉,今日起,我省所有货车、挂车要在车身上粘贴反光标志。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今日起,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货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以及载货类汽车底盘改装的专用作业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志;办理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00千克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 11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志的货车和挂车,对粘贴车身反光标志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依法处罚。交警部门会在各地设置粘贴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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