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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房门道 业主要改变“战略” 变“被动”为“主动”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二届郑州住交会上,中国验房师管理协会河南分会的房屋技术咨询专家及验房师在和业主咨询中发现,大多数业主在接房中不注意搜集证据,在与开发商、物业的交涉中“屡屡受挫”,经常是被动地跟着开发商走,其结果往往是一些本来是开发商解决的问题和应出的维修费用,到后来由于业主无奈的放弃,造成自己要承担额外的费用。对此,河南分会专家提醒业主在接房是要注意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变“战略”,变“被动”为“主动”。 接房时注意搜集完整证据 业主在正式接到开发商的接房通知后,首先到物业索要或查询“两书一表一证”,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合格证,前两项由开发商提供并盖章,后两项由市建委主管部门盖章。 业主要在规定的交房日期内完成现场验房查验项目及提交验房咨询报告,在查验房屋质量的同时要在房屋室内地面、墙面等一一标出问题的准确的的方位与查验日期,最好现场拍照及摄影记录,在向物业正式提交验房记录或验房咨询报告时,让物业或开发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员签字接收,最好在接收单上注明整改、维修的准确时间。 整理好所搜集的各项证据 将验房记录或验房咨询报告上对照现场标注的质量问题查找现行的国家验收规范及相应的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并逐一进行对照并做好记录。现场的摄像资料及现场照片资料都做好拷贝并备份。在验房或维修过程中的签字文件资料、交接单据都要保留原件,个别拒绝签字的,必要时也可采取录音的方式。 携带“取证材料”据理力争 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在合同延期交房索赔及质量问题交涉中,往往是搜集和掌握的证据越多,得到的索赔及处理问题的时间越短。如遇到索赔金额数目较大,业主与开发商无法定论时,可以聘请专业律师适时介入,争取自己最大的权益保障。 河南验房师管理协会会长 王胜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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