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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部级高官5年两次请辞背后
尾矿溃坝事故有瞒报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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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部级高官5年两次请辞背后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问责官员复出机制还不透明
孟学农 资料照片

9月14日从山西襄汾尾矿溃坝事故调查组传来消息,该事故已造成254人死亡,35人受伤。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决定免去孟学农山西省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同意其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

刚刚“东山再起”的部级高官孟学农,5年内两次辞职,引发人们关于问责官员能否复出和官员复出及其制度设计的讨论。

中央在宣布免去孟学农等人党内职务的时候,任命现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接替孟学农省委副书记职务,并提名他为省长候选人。56岁的王君,山西人,曾长期在山西煤矿业工作,今年3月被任命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

任职第一次93天,第二次377天

在中国政坛,“引咎辞职”的部级高官并不多见,短短五年内两度去职的更少。59岁的孟学农两次去职,引发了人们对这位仕途多舛的官员的关注。第一次辞职之前一直仕途顺利的孟学农,2003年1月19日当选为北京市市长,并兼任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上任仅93天就因SARS事件不透明,而于当年4月22日被宣布免去党内职务,同时辞去北京市市长职务。

2003年9月,孟学农复出,担任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7年8月被任命为山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08年1月22日正式当选为山西省省长。任职377天时,襄汾尾矿溃坝事故被拉下马。

复出之后的孟学农,一直在努力解决山西发展与生产安全的关系,孟学农认为,解决这个难题就是转型。2008年3月,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述了他眼中的山西现状,“有些地方领导为了增加GDP,一煤独大;有的小煤窑主一夜暴富。这种利益引导,再加上一些领导的这种心态、政绩观,就容易千军万马都搞煤,挖得千疮百孔,山河破碎地气尽”。然而半年后溃坝就发生了,孟学农的“转型之路”尚未开始。

目前国内没有法规规定被问责的官员不能重新起用

事实上,继孟学农之后,高层官员因重大安全事故引咎辞职的例子不断,但大多不久便复出。

2005年通过的《公务员法》对引咎辞职明确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中国政坛的这种变化,被部分专家解读为“领导问责”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因为有分管副省长,作为省长的孟学农只对溃坝事故负领导责任,”国家行政学院公共领导教研部教授汪玉凯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中央强调了孟学农引咎请辞的行政法规依据,同时也将他与被免职的副省长作出区别。”汪玉凯解释:“目前国内尚没有法规规定被问责的官员不能重新起用。”2002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中只规定了“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予以适当安排”。

“适当安排”让问责官员复出不够“透明”

“恰恰是这种‘适当安排’,让外界看来问责官员的复出不透明。”汪玉凯说,这是任用制度的“缺失”,具体的复出机制仍需健全,对于主动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应该建立跟踪机制,对进步较快、在新的岗位上作出成绩的,可根据相关程序公示后提拔使用,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能下能上”的用人机制。

中央在宣布免去孟学农等人党内职务的时候,任命现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接替孟学农省委副书记职务,并提名他为省长候选人。学界认为,将熟悉煤炭事务的安监总局局长直接调到山西,是为了治理这个“事故大省”。据《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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