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8版:郑州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人民路办事处233家商户
全部整改达标
首批1.4万人可领居民养老金
打伞排队的
都是博士、硕士
向过路车辆推销产品也算公路“三乱”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版面导航 |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向过路车辆推销产品也算公路“三乱”
省交通厅:公路“三乱”包括强行拦车洗车等15种情形

□晚报记者 王菁

本报讯 很多读者以为所谓公路“三乱”就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执法这3种,其实还包括私设收费站、扣留车主驾驶证、强行拦车洗车、罚款不开票据等15种现象。昨日来自省交通厅的消息,新下发的《河南省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明确指出,省交通厅将对各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实行每年考核,被新闻媒体曝光并查证属实的,发现一起扣10分。

检查范围包括各地交通主管部门以及规费征稽、道路运政、超限运输检查站、路桥收费站等单位和部门。

何谓公路“三乱”?以下15种情形都是,如果遇到,你都可以向当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设立收费站、检查站;违反规定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双向拦截车辆,排队待查(3辆车以上)的;在公路行政执法中,没有法定依据罚款,超标准罚款,重复罚款的;罚款、收费不给或少给票据,使用不合法票据的;违规替其他部门代查、代收、代罚的;向过往车辆推销产品,强行拦车洗车的;自定标准收取高额拖车费和保管费,没有拖车收拖车费的;扣车后有意长时间不办理处罚手续以收取保管费的;在公路行政执法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索取贿赂、超越职权执法的;无执法证件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或执法人员单独实施行政执法的;对执法对象扣留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号牌;违反规定扣留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违规上路查车的;公路路政管理人员超越职权范围上路查车的;超限运输车辆检查人员违反规定在检查站外查车罚款,以罚代卸或只罚不卸等。

按照规定,凡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责任人将被辞退或开除,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