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国平
本报讯 昨日,省财政紧急下拨专款386万元,支持困难地区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免费医疗救治工作,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对患者的及时救治。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全力救治患者,落实免费治疗政策,省财政厅、卫生厅于同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提出6项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因食用含三聚氰胺婴幼儿奶粉患病的婴幼儿实行免费诊治。各类医疗机构要简化就诊和住院手续,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推荐的治疗手段及时开展患病婴幼儿的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诊治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医疗费用,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病人。
医疗救治费用实行医疗机构先垫付、后结算的办法。各医疗机构对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单独记账,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机构垫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财政垫付。
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事故责任查明后,医疗救治费用由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按规定赔偿和结算。
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救治所需必要的设备购置等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对困难地区,上级财政给予适当支持。
各级财政、卫生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和有效开展,绝不能出现因资金问题而使患者不能及时得到救治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