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实信息上网
有权要求清除
《河南省信息化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信息化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有权向开发利用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了解相关情况,对不实的信息,将有权要求修改或者清除。今后,政府部门出台收费项目等信息,应当在信息发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供单位或个人无偿查询。另外,市民希望查阅的政府“红头文件”,也将在20个工作日内一并上网公布。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