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胡审兵
本报讯 根据央行决定,从昨日起,银行贷款利率包括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同时下调0.27个百分点。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2008年10月9日前申请公积金贷款并签过合同,但贷款资金还未发放的,按新利率执行。
根据决定,10月9日起,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由现行的4.59%下调至4.32%,5年期以上由现行的5.13%下调至4.86%,均下调0.27个百分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通知,10月9日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10月9日前申请公积金贷款且贷款资金已经发放的,于2009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10月9日前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已签订了贷款合同,但贷款资金未发放的,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根据测算,以20万元20年期房贷、使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为例,公积金贷款利率未调整前,每个月需还1334.32元,合计要还利息120235.99元;下调后,每个月还款额为1304.49元,合计要还利息113078.27元。也就是说,每个月利息可少还29.83元,合计利息少还7157.72元。如果与调整后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7.47%相比,仍以上述为例,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额比商业贷款少还303.03元,合计利息少还72726.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