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
哈市命案不能“和解”
观点:哈尔滨“10·11专案”受害人林松岭的继母郭女士称,事发后,警方曾两次派人来家里协商看能否和解。
观点:刑事公诉权是一项犯罪追诉权。检察机关(公诉人)有义务对这一案件中的刑事犯罪提出指控,并请求法院给予被告人相应刑罚。在此之前,任何人、任何机关不能就这一国家公诉案件进行庭外“和解”。
无论从哪方面看,警方都没有与受害人家属“和解”的依据。受害人家属所披露的“警方曾两次派人来家里协商看能否和解”让人忧虑。这一事实虽未经警方证实,但也有必要提醒有关部门,不能因为舆情汹涌就试图通过法外程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