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娟/文 马健/图
本报讯 按照市政府要求,10月6日起,全市公务车按尾号每周少开一天车。昨日,市直机关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联合交警支队首次上路督察执行情况,发现不少该“休息”的公务车还在跑。
现场
司机知道新规还上路,理由一大堆
昨日是星期四,应当停开公车的尾号为“4”和“9”。检查人员分为两路,分别前往嵩山路中原路交叉口、二七广场和经三路农业路口及纬五路花园路口检查。短短1个多小时,检查人员发现近20辆应停开的公务车仍在路上跑。
10时10分,一辆吉普车由农业路向经三路右转弯时被民警拦下。司机出示的行车证显示该车为省安全厅的公务车。司机一手拿出行车证,一边道歉:“对不起,知道今天停开,但今天有案件,车辆确实排不开。”
采访中,多数公务车司机称知道公车一周停开一天的事,但仍上路的理由也各式各样。“今天刚出差回来,没有把车放单位。”“没办法,领导让我去送份文件。”
昨日的首次检查只“告知”不处罚,但记下的车牌号将内部通报,下次检查将严肃查处。
但在昨日的采访中,市民、司机、交警以及机关工作人员都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问题
交警:“少开一天”如何操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只知道有这个规定,但不知道如何开展检查和处罚。
市直机关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答复,目前正制定落实细则。解决诸如某单位的公务车号牌尾数相对集中,很容易出现今天车辆“富余”、明天车辆“紧缺”的问题。
单位:违规了如何处罚?
公务车单位询问最多的是违规处罚问题。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对机动车的处罚主要是根据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条例,可并没有条款可作为对未遵守“每周少开一天车”的公务车处罚的依据,即使这些公务车被交警发现,也存在处罚难的问题。
市民:公务车如何界定?
市民最为关心的是如何准确界定“公务车”?
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人员解释:“公务车就是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所有非经营性车辆。”公交车、出租车显然不在此列。
以前有单位为解决公务车不足的问题,鼓励个人购车,并提供大额补助,从而达到“私车公用”目的。这种“私车”到底算不算“公务车”?
这位工作人员由此谈到了特殊公务车。警务、医疗救护、工程抢险等担负特殊职责的公务用车,包括执法单位的专用公务车,即为特殊公务车。他还进一步解释说:“执法单位”是指由国务院各部委和市级单位认定的具有执法职能的单位,其专用公务车向公安部门报批后,在车身喷涂执法标志,如“城管”标志等。
这一点,不少市民也产生疑问:要是普通“公务车”随便在挡风玻璃上贴上一个“特殊标志”,摇身一变成了“特殊公务车”,那该怎么办?
司机:领导要用车该怎么办?
昨日的检查中,一名省防汛指挥车的司机很无奈地问:“要是领导那天开会,领导不发话,我们能怎么办,不是还得开?”
市政府办公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车限行”规定不能等同于行政法规,不能形成法律上的约束力。“公车限行主要依靠单位自觉,尤其是领导干部自律。”
市直机关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一名工作人员建议,既然公车停车一天属于节能减排,那么这项工作也应纳入政府考核范围,这样才能引起领导干部的重视,否则光靠惩罚不是长久之计。
政府要求,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依次少开一天,周一为1和6,周二为2和7,周三为3和8,周四为4和9,周五为5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