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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郑州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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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修车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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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修车不能大意

□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张治东

本报讯 三轮车在马路边发生故障,齐某下车维修时被一辆货车撞上身亡。虽然,齐某的家属获得了24万元赔偿,但是,因为他在维修车辆时,没有按照规定设立警示标志,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还要向对方赔偿20%的维修车辆费用。

路边修车三轮车车主被撞身亡

今年7月1日凌晨1时许,齐某驾驶三轮车行至南四环一根电线杆处发生故障,他将车停下开始维修。货车车主郭海明雇用弟弟郭海亮驾驶货车,沿南四环由东向西行驶,与齐某的三轮车相撞。正在三轮车左侧的齐某当场死亡。经认定,司机郭海亮负事故主要责任,齐某负次要责任。

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死者家属将郭海明诉至法院,要求其按事故80%的责任赔偿25万元的损失。

死者要承担对方20%修车费

郭海明称,齐某也有责任,停车维修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这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对他的损失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应赔偿他的损失3778.4元。

法院审理认为,死者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郭海明所雇用的司机郭海亮负主要责任。二七区法院判决,郭海明向死者家属支付各种费用24万余元。死者家属向郭海明支付总车损费9446元的20%即1889.2元。

马上提醒:停车维修要示警

该案有了一个初步结果,但办案法官提醒,机动车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警。

线索提供 香香 忠锋 雪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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